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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省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评估—省级单位自评估结果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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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速优化提升我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涉企优惠政策(以下简称惠企政策)的积极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委托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省级2022年推行的惠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本次评估结果将作为省级各单位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执行协同”中“提高政策质效”指标的考核依据,作为各地方政府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政策供给质量”指标的考核依据。本次评估结果和往年评估结果相结合,形成惠企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并报送省领导,相关省级单位依据报告推进惠企政策有效实施及优化调整。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填写,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2023年吉林省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评估项目组
2024年4月
各省级单位在填写以下信息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答疑群或拨打答疑联系电话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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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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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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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应急管理厅
省审计厅
省外事办公室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广播电视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医疗保障局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能源局
省监狱管理局
省畜牧业管理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省通信管理局
长春海关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吉林证监局
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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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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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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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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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该政策点来源:
评估组整理
省级单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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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估组整理的政策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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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组序号1
政策点内容:六、培育优势品种。对由企业自主研发、完成生产备案且在我省转化生产、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中药配方颗粒,给予企业一次性资金奖励。
政策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科发医〔2022〕233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评估组序号2
政策点内容:(六)激励种业企业挂牌上市。加大种业企业上市财政资金激励,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吉林省的“腾飞类”种子企业成功上市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优做强种业企业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3
政策点内容:(六)激励种业企业挂牌上市。对“借壳”或“买壳”省外上市公司并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吉林省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优做强种业企业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4
政策点内容:(六)激励种业企业挂牌上市。对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等方式实现股权性直接融资的上市企业,实际投资省内达到融资总量50%以上的,按再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限额30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优做强种业企业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5
政策点内容:(九)支持企业参与育制种基地建设。对在省内基地开展制种的参保企业,确定玉米、水稻制种保险金额分别为1000元/亩、700元/亩,保险费率分别为8%、6%,并给予80%财政补贴。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优做强种业企业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6
政策点内容:(十)支持优良畜种引进和培育。支持生猪养殖大县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最高按照每头能繁母猪80元给予补贴。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优做强种业企业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7
政策点内容:二、加强奶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对奶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每头一次性奖补3000元,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牧联发〔2022〕1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8
政策点内容:(五)加强梅花鹿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对2021年以来,被评为国家级保种场、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奖补200万元,被评为省级保种场、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奖补50万元,同一场不重复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1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9
政策点内容:(八)提升梅花鹿疫病防控能力。鼓励梅花鹿养殖场开展布病、结核病净化,对通过省级布病、结核病净化评估的示范场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与保种场、育种场不重复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1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10
政策点内容:(八)提升梅花鹿疫病防控能力。鼓励疫苗生产研发,对初次取得梅花鹿疫苗生产批号且在我省转化生产的企业,一次性奖补30万元,同类政策不重复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1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11
政策点内容:(十)支持梅花鹿产品入食研究。鼓励企业开展梅花鹿产品食用安全性等研究,对2021年以来研发取得保健食品批号并在省内投产的加工企业,一次性奖补30万元,同一项目不重复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1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12
政策点内容:(十一)支持梅花鹿产品进入药食同源目录。发挥我省梅花鹿科研机构集中优势,探索建立政产学研用创新合作体系,支持药理功效科技研发,对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开展梅花鹿茸、角、胎、骨入食研究并进入药食同源目录的,每种产品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补,同一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1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13
政策点内容:(一)延长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所属期由2022年4月至6月延长为2022年4月至12月。
政策文件名称: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人社联〔2022〕82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估组序号14
政策点内容:(三)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该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政策文件名称: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人社联〔2022〕82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估组序号15
政策点内容:(二)减轻税费负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政办明电〔202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16
政策点内容:(八)实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政办明电〔202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17
政策点内容:(二十一)持续支持“个转企”。对新增的“个转企”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企业或成立满2年且纳税信用良好、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个转企”服务业企业,在现有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政办明电〔202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18
政策点内容:二、激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四)自2022年至“十四五”期末,对在省内注册并首次获得施工综合(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下一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由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州)财政各承担50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10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19
政策点内容:六、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一)自2022年至“十四五”期末,对迁入我省的外地施工综合(特级)资质企业或将施工综合(特级)资质分立到我省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在下一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由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州)财政各承担50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10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20
政策点内容:6.大力发展绿色有机人参。鼓励大面积种植6年生以上高质量园参,对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8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21
政策点内容:四、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企业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累计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执行期内不受取得证书12个月内申请的时限限制(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申领期满前缴费必须满12个月)。2022年起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文件名称: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人社联〔2022〕60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估组序号22
政策点内容:(五)加快提升加工贸易。各市(州)、县(市)可结合财力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金,对经认定的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23
政策点内容:(八)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各市(州)、县(市)可结合财力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金,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规模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补助。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24
政策点内容:(八)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各市(州)、县(市)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跨境电商双创基地,适时认定一批省级园区(基地),各市(州)、县(市)可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25
政策点内容:(九)支持海外仓建设。各市(州)、县(市)可结合财力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金,对被商务部遴选为优秀海外仓实践案例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22〕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评估组序号26
政策点内容:一、加快向企业和场(户)释放政策红利。安排300万元奖励资金,对一季度肉牛出栏300头以上,生猪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分档次给予适当奖励,促进出栏和补栏。
政策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全省畜牧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牧办发〔2022〕37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27
政策点内容:十四、全面推行专利开放许可。支持专利转化实施,省内高校院所和企业推动专利许可或转让给省内中小微企业,产生经济效益,达到一定标准后可获得10-3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市监注字〔2022〕16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评估组序号28
政策点内容:8.支持新产品推广应用。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列入《吉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关键零部件和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实现销售的,按销售价格20%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29
政策点内容:9.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吉林省科技企业R&D经费投入引导计划,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增量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补贴。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30
政策点内容:9.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兼并和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或研发机构,对成功兼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兼并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31
政策点内容:14.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对实质性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2年、总额不超过6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32
政策点内容:14.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对实质性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评估费的50%给予补助,每年不超过3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33
政策点内容:14.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对实质性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专利保险费给予补助,最多可获得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34
政策点内容:18.加快孵化载体建设。在现有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内,遴选10个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孵化基地,作为省级“专精特新”产业孵化园,重点孵化科创型中小企业,对运营管理机构实际运营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35
政策点内容:18.加快孵化载体建设。在现有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内,遴选10个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孵化基地,作为省级“专精特新”产业孵化园,重点孵化科创型中小企业,对入驻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减免费用的孵化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36
政策点内容:18.加快孵化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37
政策点内容:24.加快产业类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38
政策点内容:(一)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展。对2022年度开展脱贫小额信贷的业务、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额度大于1400万元(不含肉牛信贷投放额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奖补支持。奖补额度为年度放款额的2.5%,单户企业不超过8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2023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文字号:吉金局联字〔2022〕3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39
政策点内容:(二)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对2022年度肉牛信贷投放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奖补支持。年度投放金额达1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奖补30万元;年度投放金额超过5亿元(含)以上的,奖补7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2023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文字号:吉金局联字〔2022〕3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40
政策点内容:(三)支持保险机构直接投资。对2022年度投资省内实体经济(商业地产除外)的保险业金融机构,给予奖补支持。按照当年每新增投资额1亿元,奖补1万元,单户企业不超过5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2023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文字号:吉金局联字〔2022〕3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41
政策点内容:(五)支持企业上市发展。1.申请境内上市。对纳入吉林省“腾飞类”拟上市企业培育库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所处上市阶段提交申报材料,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前期各阶段已支付的奖补后续不再重复发放。其中:对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2023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文字号:吉金局联字〔2022〕3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42
政策点内容:(五)支持企业上市发展。1.申请境内上市。对纳入吉林省“腾飞类”拟上市企业培育库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所处上市阶段提交申报材料,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前期各阶段已支付的奖补后续不再重复发放。其中:对通过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注册制审核的板块)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核准制审核的板块)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2023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文字号:吉金局联字〔2022〕3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43
政策点内容:(五)支持企业上市发展。1.申请境内上市。对纳入吉林省“腾飞类”拟上市企业培育库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所处上市阶段提交申报材料,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前期各阶段已支付的奖补后续不再重复发放。其中:对完成股票发行资金募集、并在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2023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文字号:吉金局联字〔2022〕3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44
政策点内容:(五)支持企业上市发展。1.申请境内上市。对纳入吉林省“腾飞类”拟上市企业培育库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所处上市阶段提交申报材料,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前期各阶段已支付的奖补后续不再重复发放。其中:对省外上市公司(不含ST或*ST)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吉林省并完成变更,12个月内未发生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退市风险警示(*ST)或直接终止上市情形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的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2023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文字号:吉金局联字〔2022〕3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45
政策点内容:(五)支持企业上市发展。2.申请境外上市。对纳入吉林省“腾飞类”拟上市企业培育库企业,符合国家相关境外上市要求,并在香港联交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所处上市阶段提交申报材料,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前期各阶段已支付的奖补,后续不再重复奖补。其中:向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表并获得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2023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文字号:吉金局联字〔2022〕3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46
政策点内容:(五)支持企业上市发展。2.申请境外上市。对纳入吉林省“腾飞类”拟上市企业培育库企业,符合国家相关境外上市要求,并在香港联交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所处上市阶段提交申报材料,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前期各阶段已支付的奖补,后续不再重复奖补。其中:对通过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批准并实现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且将募集资金汇入吉林省内的企业,给予900万元的奖补。
政策文件名称:2023年度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文字号:吉金局联字〔2022〕34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评估组序号47
政策点内容:(十)支持绿氢制取企业。对年产绿氢100吨以上(含100吨)的项目,以首年每公斤15元的标准为基数,采取逐年退坡的方式(第2年按基数的80%、第3年按基数的60%),连续3年给予补贴支持,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政发〔2022〕22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48
政策点内容:六、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支持企业扩能升级。69.支持企业入规升级,对2022年升入规模的工业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政策文件名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政明电〔2022〕3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评估组序号49
政策点内容:四、强化服务人才培养。(十一)落实就业促进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育幼、家政、体育健身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政策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发改社会联〔2022〕14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评估组序号50
政策点内容:四、强化服务人才培养。(十一)落实就业促进政策。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政策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发改社会联〔2022〕141号
发文单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5.
省级单位补充的该政策点基本信息:
(1)政策点序号:为“2023年吉林省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惠企政策明细表(省级单位补充)”里对应的政策点序号(例如:补充序号1);
(2)政策点:能在惠企惠民政策文本中根据法定权限、程序,精细化、颗粒化、标准化地梳理出一个或多个可供企业在资金和服务等方面享受政府优惠的内容;
(3)政策点内容:指政策文件中关于政策点惠及内容的描述;
(4)政策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发文单位是政策点来源文件的基本信息;
(5)省级单位补充政策点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报送单位名称-政策点序号,例如: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补充序号1。
政策点序号:
政策点序号:
政策点内容:
政策点内容:
政策文件名称:
政策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发文单位:
发文单位:
*
6.
文件上传:请通过“选择文件”上传政策原文(及附件)压缩包。
(1)政策文件原文需是红头文件或带有公章的PDF文件,其他必要材料主要采用WORD、PDF、EXCEL等常用文件格式,请勿提供政府CEB格式文件;
(2)省级单位补充政策点政策文件原文命名方式为:报送单位名称-政策文件名,例如: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的通知。
点击上传
政策点省级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情况
*
7.
您所在单位是否为落实该政策点的
省级
牵头单位
?
是
否
*
8.
该政策点
省级
牵头单位职责
是?
*
9.
该政策点实施过程中是否有
配合单位
?
有配合单位
没有配合单位
*
10.
您是否了解哪个单位是落实该政策点的
牵头单位
?
了解,请注明牵头单位全称:
*
不了解
政策点基本情况
*
11.
您所在单位认为该政策点通过以下
哪种方式
给予企业优惠?
(1)减:减税、减费、减税费比率等,特指项目保留部分减;
(2)免:免税、免费等,特指项目取消全额免;
(3)缓:缓交税、缓交费等;
(4)奖:资金奖励、补贴、补助、救助,以及荣誉、资格等;
(5)其他:除以上类型给予优惠的内容及方式。
减
免
缓
奖
其他,请注明:
*
*
12.
该政策适用
哪些区域
?
【多选题】
全吉林省
长春市
吉林市
四平市
辽源市
通化市
白山市
松原市
白城市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长春新区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梅河新区
其他,请注明:
*
*
13.
按照
企业规模
划分,该政策点适用于哪类?
【多选题】
各类规模企业:根据《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进行划分。
所有规模企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14.
您所在单位是否掌握该政策点的
政策目标
?
政策目标:为了解决政策问题而采取的行动所达到的目的、指标和效果。
掌握
不掌握,请注明原因:
*
*
15.
您所在单位掌握该政策点的
政策
目标类型
是?
【多选题】
总体目标
阶段性/年度目标
*
16.
该政策点的
总体目标
是?
(1)示例:预计在XX年前(时间期限)给XX户企业兑现XX,兑现内容减、免、缓、奖、其他;
(2)请对总体目标做出具体的、量化的文字表述。
*
17.
该政策点的
阶段性/年度目标
是?
(1)示例:预计在XX年前(时间期限)给XX户企业兑现XX,兑现内容包括减、免、缓、奖、其他;
(2)请对阶段性/年度目标做出具体的、量化的文字表述。
*
18.
该政策点的
制定依据
是什么?
制定依据包括依据中央文件、战略发展要求、解决地方问题等。
*
19.
您所在的单位是否参与该
政策点制定前期调研
工作?
参与过
未参与过
不掌握前期调研开展情况,请注明原因:
*
*
20.
请介绍一下
参与该政策点制定前期调研
的情况:
*
21.
该政策点的
有效期
是否明确?
起始日期明确,终止日期也明确
起始日期明确,终止日期不明确
起始日期不明确,终止日期明确
起始日期不明确,终止日期也不明确
*
22.
该政策点的
起始日期
是:
*
23.
该政策点的
终止日期
是:
*
24.
该政策点
起止日期不明确
的原因是什么?
*
25.
该政策点
起始日期不明确
的原因是什么?
*
26.
该政策点
终止日期不明确
的原因是什么?
*
27.
该政策点当前
是否在有效期
?
该政策点当前在有效期
该政策点当前已过有效期
本单位不掌握有效期情况,请注明原因:
*
*
28.
当地方政府反馈的政策执行有效期,与贵单位反馈的政策执行有效期不一致时,是否属于地方政府
对该政策有效期执行有误
?
只要地方政府反馈有效期的起止日期与省级单位要求不一致,就是地方政府执行有误
地方政府执行的有效期起止日期可以与省级单位要求不一致
地方政府不负责落实此政策点
*
29.
地方政府执行的有效期可以
怎样不一致
?
地方政府可以早开始,也可以早结束
地方政府可以早开始,但是不可以早结束
地方政府不可以早开始,但是可以早结束
地方政府可以晚开始,也可以晚结束
地方政府可以晚开始,但是不可以晚结束
地方政府不可以晚开始,但是可以晚结束
*
30.
该政策点是否
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
制定了配套实施细则
未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请注明原因:
*
*
31.
请上传该政策点制定的
配套实施细则
:
(1)政策文件配套实施细则需是红头文件或带有公章的PDF文件,其他必要材料主要采用WORD、PDF、EXCEL等常用文件格式,请勿提供政府CEB格式文件;
(2)评估组整理政策点配套实施细则命名方式为:牵头单位名称-政策点序号-配套实施细则,例如: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估组序号1-配套实施细则;
(3)省级单位补充政策点配套实施细则命名方式为:报送单位名称-政策点序号-配套实施细则,例如: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补充序号1-配套实施细则。
点击上传
*
32.
该政策点由哪些省级单位负责
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省级单位全称是?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与“三定方案”中的单位全称一致(例如: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3.
该政策点是否给企业兑现资金?
给企业兑现资金:指该政策点兑现结果物为给企业拨付资金。
给企业兑现资金
不给企业兑现资金,请注明兑现内容:
*
*
34.
该政策点
资金配套层级及配套比例
是?
【多选题】
省级,配套资金比例(%):
*
市(州)级,配套资金比例(%):
*
县(市、区)级,配套资金比例(%):
*
其他资金来源渠道及配套资金比例(%),请注明:
*
*
35.
该政策点省级配套资金
拨付形式
是?
省级预先给市(州)或县(市、区)政府拨付资金
兑现该政策点时,省级给市(州)或县(市、区)政府拨付资金
兑现该政策点时,市(州)或县(市、区)政府先垫付,省级后拨付资金
其他,请注明:
*
*
36.
该政策点的
实施情况
是?
正在实施
从未实施过
曾经实施过
本单位不掌握实施情况
*
37.
该政策点
从未实施过
的原因是?
*
38.
不掌握该政策点
实施情况
的原因是?
*
39.
您所在单位是否了解该政策点是
如何实施
的?
政策点如何实施:包括如何让企业知晓政策、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报、企业如何才能享受到政策、政策实施过程及结果如何监督等方面。
了解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40.
当地方政府反馈的政策落实情况与贵单位反馈的政策落实情况不一致时,是否属于地方政府对该政策点落实内容
执行有误
?
政策点的落实内容包括:公开、宣传、解读、受理、审批。
只要地方政府反馈的落实情况与省级单位要求不一致,就是地方政府执行有误
地方政府反馈的落实情况可以与省级单位要求不一致
地方政府不负责落实此政策点
政策点公开、宣传、解读情况
*
41.
您所在单位是否了解该政策点的
公开工作
?
了解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42.
该政策点是否
公开
?
公开
不公开,请注明原因:
*
*
43.
负责该政策点公开的
省级责任单位
全称是?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与“三定方案”中的单位全称一致(例如: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44.
该政策点在
什么时间段
,通过
哪些渠道
进行公开?
*
45.
您所在单位是否了解该政策点的
宣传工作
?
了解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46.
该政策点是否开展
宣传
?
开展宣传
不开展宣传,请注明原因:
*
*
47.
该政策点由哪个(些)层级负责
宣传工作
?
【多选题】
(1)市(州)级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新区;
(2)县(市、区)级包括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吉林市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双辽市;辽源市东丰县、东辽县;通化市集安市、辉南县、柳河县、通化县;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松原市扶余市、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白城市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大安市;延边州延吉市、珲春市、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省级
市(州)级
县(市、区)级
省级和市(州)级
省级和县(市、区)级
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其他情况,请注明:
*
不了解由哪个(些)层级负责宣传工作,请注明原因:
*
*
48.
负责该政策点宣传工作的
省级责任单位
全称是?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与“三定方案”中的单位全称一致(例如: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49.
该政策点在
什么时间段
,通过
哪些方式
进行宣传?
*
50.
您所在单位是否了解该政策点的
解读工作
?
了解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51.
该政策点是否
开展解读
?
开展解读
不开展解读,请注明原因:
*
*
52.
该政策点由哪个(些)层级负责
解读工作
?
【多选题】
(1)市(州)级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新区;
(2)县(市、区)级包括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吉林市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双辽市;辽源市东丰县、东辽县;通化市集安市、辉南县、柳河县、通化县;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松原市扶余市、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白城市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大安市;延边州延吉市、珲春市、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省级
市(州)级
县(市、区)级
省级和市(州)级
省级和县(市、区)级
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其他情况,请注明:
*
不了解由哪个(些)层级负责解读工作,请注明原因:
*
*
53.
对该政策点开展解读的
省级责任单位
全称是?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与“三定方案”中的单位全称一致(例如: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54.
该政策点省级责任单位如何
开展解读工作
?
*
55.
该政策点是否还有
其他实施举措
?
有,请注明:
*
无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政策点受理、审批、兑现情况
*
56.
您所在单位是否了解该政策点的
受理情况
?
了解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57.
该政策点由哪个(些)层级负责
受理
?
【多选题】
(1)市(州)级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新区;
(2)县(市、区)级包括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吉林市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双辽市;辽源市东丰县、东辽县;通化市集安市、辉南县、柳河县、通化县;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松原市扶余市、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白城市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大安市;延边州延吉市、珲春市、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省级
市(州)级
县(市、区)级
省级和市(州)级
省级和县(市、区)级
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其他情况,请注明:
*
不了解由哪个(些)层级负责受理,请注明原因:
*
*
58.
该政策点的
省级受理单位
全称是?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与“三定方案”中的单位全称一致(例如: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59.
该政策点的
初次受理层级
是?
省级
市(州)级
县(市、区)级
其他,请注明:
*
不了解由哪个层级负责初次受理,请注明原因:
*
*
60.
该政策点是否
需要企业申报
?
需要申报
无需申报
不了解是否需要企业提出申报,请注明原因:
*
*
61.
该政策点的
企业申报流程
是?
请详细描述企业申报流程。
示例:
1.企业提出申请
提交6项材料(其中2项材料已实现网络共享不需要企业提供,4项材料需要企业提供),到XXX政务服务中心综窗。
2.企业收到审批结果(会收到两种审批结果)
(1)审批通过,提供收据(收据:含企业账户、账号、金额),等待兑现;
(2)审批未通过及未通过原因。
*
62.
该政策点的
申报时间
是?
(1)随时申报:企业可以随时进行申报;
(2)固定时间申报:企业需在政策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申报。
随时申报
固定时间申报,请注明时间:
*
未明确申报时间,请注明原因:
*
不了解申报时间,请注明原因:
*
*
63.
您所在单位是否了解该政策点的
条件要求
?
了解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64.
该政策点的
条件要求
是?
政策点的条件要求分条逐一列出,确保条件要求描述清晰,惠及对象能够看得懂。
示例: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长春市范围内;
(2)小微企业。划分依据为《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3)已完成股份制改造;
(4)在吉林股权交易所精选版正式挂牌的企业。
*
65.
当地方政府反馈该政策点的条件要求与贵单位反馈的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是否属于地方政府对该政策点条件要求
执行有误
?
地方政府反馈该政策点的条件要求与省级单位要求不一致,就是地方政府执行有误
地方政府执行的条件要求可以与省级单位要求不一致
地方政府不负责落实此政策点
*
66.
该政策点是否需要企业提交
申报材料
?
需要
不需要
*
67.
该政策点申报材料的
内容及标准
是?
(1)材料名称:为申请材料的标准化全称,即企业视角能够看得懂的材料全称(例如: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2)材料类型:针对需要企业提供的纸质版材料指原件、复印件;
(3)材料形式:针对需要企业提供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材料;
(4)材料份数:针对需要企业提供的材料填写需要企业提供的具体份数;
(5)材料规格:针对需要企业提供的材料,纸质版材料默认为A4纸,单面印刷。电子扫描件材料默认格式为jpg、pdf、excel、doc、txt等。如果有特殊要求,请详细备注;
(6)其他要求:针对需要企业提供的材料指是否需要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印章)、加盖骑缝章、胶装成册,以及对封面格式的要求等(例如: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担保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材料统一胶装成册,盖骑缝章)。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份数
材料规格
其他要求
1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2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3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4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5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6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7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8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9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10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11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12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13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14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15
请选择
原件
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请选择
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版及电子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68.
请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一套完整的
申报材料案例
。
如无法提供,请上传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点击上传
*
69.
该政策点的企业
申报方式
是?
线上申报,请注明线上申报平台名称及链接:
*
线下申报,请注明申报地址:
*
线上、线下相结合申报,请注明线上申报平台名称、链接及线下申报地址:
*
其他,请注明:
*
*
70.
该政策点的
申报次数
为?
在政策点有效期内,企业申报的总次数和年度申报次数。
只能申报×次,具体次数为:
*
每年申报×次,×年申报×次,具体年度及次数为:
*
不限次数
*
71.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政策点是否有
企业申报
?
有企业申报
无企业申报
不掌握是否有企业申报,请注明原因:
*
*
72.
您所在单位是否掌握
截至2023年6月30日
该政策点的企业申报数量?
企业申报数量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掌握该时间段的企业申报数量
不掌握该时间段的企业申报数量,请注明原因:
*
*
73.
您所在单位是否掌握
其他时间段
该政策点的企业申报数量?
企业申报数量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目前,或者自2023年6月30日至目前。
掌握其他时间段的企业申报数量
不掌握其他时间段的企业申报数量,请注明原因:
*
*
74.
您所在单位通过
什么途径
掌握到该政策点企业申报数量?
【多选题】
通过调取本单位自有系统数据掌握到企业申报数量,请注明自有系统全称:
*
通过调取国家专属平台数据掌握到企业申报数量
通过调取省级受理单位数据掌握到企业申报数量
通过调取市(州)或县(市、区)政府上报的数据掌握到企业申报数量
其他,请注明:
*
75.
该政策点截至2023年6月30日
企业申报数量
是
家。
*
企业申报数量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76.
您所在单位掌握从
到
期间该政策点的
申报企业数量
为
家。
*
企业申报数量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目前,或者自2023年6月30日至目前。
*
77.
该政策点没有
企业申报
的原因是?
*
78.
该政策点是否具备
评审环节
?
是
否
*
79.
您所在单位是否了解该政策点的
评审流程
?
了解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80.
该政策点由哪个(些)层级负责评审?
【多选题】
(1)市(州)级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新区;
(2)县(市、区)级包括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吉林市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双辽市;辽源市东丰县、东辽县;通化市集安市、辉南县、柳河县、通化县;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松原市扶余市、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白城市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大安市;延边州延吉市、珲春市、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省级
市(州)级
县(市、区)级
省级和市(州)级
省级和县(市、区)级
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其他情况,请注明:
*
不了解由哪个(些)层级负责评审,请注明原因:
*
*
81.
该政策点的
评审流程
是?
请描述从评审开始到评审结束期间各环节评审事项、评审方式以及各环节评审时限的详细流程。
*
82.
该政策点评审结果的
公示情况
是?
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环节、公示渠道、公示时限、公示责任单位等。
*
83.
您所在单位是否了解该政策点的
审批流程
?
了解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84.
该政策点自受理开始,是否明确
几个工作日
内开始进行审批?
自受理开始,明确几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审批
自受理开始,不明确几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审批,请注明原因:
*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85.
该政策点自受理开始,需在
个
工作日
内开始进行审批。
*
*
86.
该政策点由哪个(些)层级负责
审批
?
【多选题】
(1)市(州)级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新区;
(2)县(市、区)级包括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吉林市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双辽市;辽源市东丰县、东辽县;通化市集安市、辉南县、柳河县、通化县;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松原市扶余市、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白城市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大安市;延边州延吉市、珲春市、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省级
市(州)级
县(市、区)级
省级和市(州)级
省级和县(市、区)级
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其他情况,请注明:
*
不了解由哪个(些)层级负责审批,请注明原因:
*
*
87.
该政策点的
省级审批责任单位
全称是?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与“三定方案”中的单位全称一致(例如: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88.
该政策点的
最终审批层级
是?
省级
市(州)级
县(市、区)级
其他,请注明:
*
不了解由哪个层级负责最终审批,请注明原因:
*
*
89.
该政策点的
审批流程
是?
请描述从审批开始到审批结束期间各环节审批事项、审批方式以及各环节审批时限的详细流程。
示例:
(1)初审:审核企业提交的必要材料,人工审批,1个工作日;
(2)现场踏勘: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现场验收,人工审批,15个工作日;
(3)项目评审:复审结束后,依据专家给出的验收结果进行项目评审,人工审批,1个工作日。
*
90.
该政策点自审批开始,是否明确在
几个工作日
内审批结束?
自审批开始,明确几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自审批开始,不明确几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请注明原因:
*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91.
该政策点自审批开始,需在
个
工作日
内完成审批。
*
*
92.
该政策点审批结果是否有
公示环节
?
有公示环节,公示期(工作日)为:
*
无公示环节
不明确,请注明原因:
*
*
93.
该政策点审批结果的
公示渠道
是?
*
94.
该政策点审批结果是否会
通知企业
?
通知企业的方式:包括通过电话、短信、微信、APP、网络平台等渠道。
通知,请注明通知企业的方式是:
*
不通知,请注明原因:
*
*
95.
负责通知企业该政策点审批结果的
省级责任单位
全称是?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与“三定方案”中的单位全称一致(例如: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96.
您所在单位是否了解该政策点的
兑现情况
?
了解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97.
该政策点由哪个(些)层级负责
兑现
结果物给到企业?
【多选题】
(1)市(州)级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新区;
(2)县(市、区)级包括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吉林市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双辽市;辽源市东丰县、东辽县;通化市集安市、辉南县、柳河县、通化县;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松原市扶余市、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白城市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大安市;延边州延吉市、珲春市、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省级
市(州)级
县(市、区)级
省级和市(州)级
省级和县(市、区)级
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
其他情况,请注明:
*
不了解由哪个(些)层级负责兑现,请注明原因:
*
*
98.
负责兑现该政策点的
省级单位全称
是?
省级单位全称:单位全称与“三定方案”中的单位全称一致(例如: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99.
当地方政府反馈的兑现单位与贵单位反馈的兑现单位不一致时,是否属于地方政府对该政策点兑现单位
执行有
误
?
只要地方政府反馈的兑现单位与省级单位要求不一致,就是地方政府执行有误
地方政府反馈的兑现单位可以与省级单位要求不一致
地方政府不负责兑现此政策点
*
100.
该政策点自审批结束,是否明确在
几个
工作日
内给企业兑现?
审批结束后,明确几个工作日内给企业兑现
审批结束后,不明确几个工作日内给企业兑现,请注明原因:
*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101.
该政策点审批结束,需在
个
工作日
内给企业兑现。
*
*
102.
该政策点是否存在实际兑现的时间
超出兑现时限
的情况?
兑现时限是指兑现开始到兑现结束的具体时间。
存在,请注明原因:
*
不存在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103.
该政策点的
兑现方式
是?
一次性兑现
分批次兑现
不明确,请注明原因:
*
*
104.
该政策点截至2023年6月30日
是否有企业成功享受
?
有企业享受
无企业享受
不掌握是否有企业享受,请注明原因:
*
*
105.
您所在单位是否掌握该政策点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
企业享受数量
?
企业享受数量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掌握该时间段的企业享受数量
不掌握该时间段的企业享受数量,请注明原因:
*
*
106.
您所在单位是否掌握
其他时间段的该政策点
企业享受数量
?
企业享受数量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目前,或者自2023年6月30日至目前。
掌握其他时间段的企业享受数量
不掌握其他时间段的企业享受数量,请注明原因:
*
*
107.
您所在单位通过
什么途径
掌握到该政策点成功享受企业数量?
【多选题】
通过调取本单位自有系统数据掌握到成功享受企业数量,请注明自有系统全称:
*
通过调取国家专属平台数据掌握到成功享受企业数量
通过调取省级兑现单位数据掌握到成功享受企业数量
通过调取市(州)或县(市、区)政府上报的数据掌握到成功享受企业数量
其他,请注明:
*
*
108.
您所在单位通过哪种
统计口径
掌握到该政策点成功享受企业情况?
按企业户数
按享受次数
109.
截至2023年6月30日成功享受该政策点的企业数量共计
户
。
*
企业享受数量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110.
您所在单位掌握从
到
期间成功享受该政策点的企业数量共计
户
。
*
企业享受数量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目前,或者自2023年6月30日至目前。
111.
截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成功享受该政策点共计
次
。
*
企业享受次数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112.
您所在单位掌握从
到
期间,企业成功享受该政策点共计
次
。
*
企业享受次数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目前,或者自2023年6月30日至目前。
*
113.
请上传在此期间成功享受该政策点的
企业名单
。
(1)企业名单模板请通过自评估系统“评估材料下载”端口获取;
(2)评估组整理政策点企业名单命名方式为:牵头单位名称-政策点序号-企业名单,例如: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估组序号1-企业名单;
(3)省级单位补充政策点企业名单命名方式为:报送单位名称-政策点序号-企业名单,例如: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补充序号1-企业名单。
点击上传
114.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政策点的
兑现金额总计
万元。
*
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兑现金额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115.
您所在单位掌握从
到
期间该政策点的
兑现金额总计
万元。
*
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兑现金额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目前,或者自2023年6月30日至目前。
*
116.
该政策点
没有企业成功享受
的原因是?
*
117.
您所在单位是否掌握该政策点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共
配套了多少资金
?
配套资金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掌握
不掌握,请注明原因:
*
118.
该政策点截至2023年6月30日
配套资金总额
为
万元。
*
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配套资金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
119.
您所在单位是否掌握其他时间段该政策点总共
配套了多少资金
?
配套资金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目前,或者自2023年6月30日至目前。
掌握
不掌握,请注明原因:
*
120.
您所在单位掌握从
到
期间该政策点
配套资金总额
为
万元。
*
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配套资金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目前,或者自2023年6月30日至目前。
*
121.
您所在单位是否掌握该政策点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共
支出了多少
配套资金
?
配套资金支出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掌握
不掌握,请注明原因:
*
122.
该政策点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共
支出配套资金
为
万元。
*
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配套资金支出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
123.
您所在单位是否掌握
其他时间段
该政策点总共支出了多少配套资金?
配套资金支出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目前,或者自2023年6月30日至目前。
掌握
不掌握,请注明原因:
*
124.
您所在单位掌握从
到
期间该政策点总共
支出的配套资金
为
万元。
*
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配套资金支出统计时间段为自2022年发文之日起至目前,或者自2023年6月30日至目前。
政策点指导、监督情况
*
125.
省级单位是否对市(州)或县(市、区)相关单位如何实施该政策点进行过
培训或指导
?
进行过培训或指导,请注明省级责任单位全称:
*
没有进行过培训或指导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126.
省级单位对市(州)或县(市、区)
最近一次培训或指导
该政策点
的时间是?
*
127.
省级单位对市(州)或县(市、区)最近一次培训或指导该政策点的
内容
有?
培训或指导的内容包括政策点的政策目标、实施责任分工、公开渠道、宣传方式等。
*
128.
省级单位对市(州)或县(市、区)最近一次培训或指导该政策点的
形
式
是?
形式:包括线上统一培训或指导、线下统一培训或指导等。
*
129.
最近一次培训或指导该政策点如何实施的
省级单位全称
是?
省级单位全称:单位全称与“三定方案”中的单位全称一致(例如: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0.
您所在单位是否对该政策点实施过程进行过
监督
?
进行过监督,请注明监督责任部门名称:
*
未进行监督,请注明原因:
*
不掌握是否进行了监督工作,请注明原因:
*
*
131.
该政策点实施过程中,您所在部门对哪方面进行过
监督
?
【多选题】
政策点公开、宣传、解读
政策点受理、审批、兑现
其他,请注明:
*
*
132.
该政策点监督过程中是否发现公开、宣传、解读环节
存在问题或薄弱环节
?
发现,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是:
*
未发现
*
133.
该政策点监督过程中是否发现受理、审批、兑现环节
存在问题或薄弱环节
?
发现,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是:
*
未发现
*
134.
该政策点监督过程中是否发现实施过程中
存在其他问题或薄弱环节
?
发现,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是:
*
未发现
*
135.
该政策点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是否进行了
整改
?
全部整改
部分整改,请注明原因:
*
未整改,请注明原因:
*
*
136.
请描述该政策点的具体
整改措施及整改效
果
。
政策评估
*
137.
该政策点到目前为止是否对其实施情况开展过
政策评估
?
开展过
未开展过,请注明原因:
*
138.
该政策点自出台后,到目前为止开展过的
政策评估次数
为
次。
*
139.
该政策点
最近一次开展政策评估
的时间是从
开始到
结束。
*
*
140.
该政策点最近一次开展政策评估的
模式
是?
政府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政策评估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策评估
其他,请注明:
*
*
141.
该政策点最近一次开展政策评估的
目的
是什么?
*
142.
该政策点最近一次政策评估取得的
成果
是?
*
143.
您认为该政策点采取的“
政府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政策评估
”方式对您所在单位实施该政策点,是否起到促进作用?
起到促进作用,请注明促进作用:
*
没有起到促进作用,请注明原因:
*
*
144.
您认为该政策点采取的“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策评估
”方式对您所在单位实施该政策点,是否起到促进作用?
起到促进作用,请注明促进作用:
*
没有起到促进作用,请注明原因:
*
*
145.
该政策点最近一次政策评估取得的成果
是否达到评估目的
?
达到评估目的
未达到评估目的
*
146.
您更倾向于采用
哪种方式
进行政策评估?
政府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评估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其他,请注明:
*
*
147.
您倾向采用此种评估方式的
原因
是?
典型案例
成功享受政策点的典型案例指企业申请享受政策点过程中有突出亮点及创新措施,并给企业带来实际成效的案例。
*
148.
是否存在成功享受该政策点的
典型案例
?
存在
不存在,请注明原因:
*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149.
请分享您所在单位成功享受该政策点的
典型案例数量
:
请分享1~3个成功享受该政策点的典型案例。
请选择
1
2
3
*
150.
成功享受该政策点的典型案例1:
(1)企业全称(例如:吉林省格远市场调研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注册地址:为企业工商注册地址。
企业全称
企业全称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联系人姓名
企业联系人姓名
企业联系人手机号
企业联系人手机号
企业申请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时间
申请享受该政策点过程中的突出亮点及创新措施
申请享受该政策点过程中的突出亮点及创新措施
该政策点实施后给企业带来的实际成效
该政策点实施后给企业带来的实际成效
*
151.
成功享受该政策点的典型案例2:
(1)企业全称(例如:吉林省格远市场调研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注册地址:为企业工商注册地址。
企业全称
企业全称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联系人姓名
企业联系人姓名
企业联系人手机号
企业联系人手机号
企业申请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时间
申请享受该政策点过程中的突出亮点及创新措施
申请享受该政策点过程中的突出亮点及创新措施
该政策点实施后给企业带来的实际成效
该政策点实施后给企业带来的实际成效
*
152.
成功享受该政策点的典型案例3:
(1)企业全称(例如:吉林省格远市场调研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注册地址:为企业工商注册地址。
企业全称
企业全称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联系人姓名
企业联系人姓名
企业联系人手机号
企业联系人手机号
企业申请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时间
申请享受该政策点过程中的突出亮点及创新措施
申请享受该政策点过程中的突出亮点及创新措施
该政策点实施后给企业带来的实际成效
该政策点实施后给企业带来的实际成效
政策点实施评价及建议
政策点实施评价及建议指对该政策点实施工作进展及成效等方面进行归纳概括。
*
153.
该政策点的实施效果是否达到
政策预期目标
?
政策预期目标:为了解决政策问题而采取的行动预期达到的目的、指标和效果。
政策预期目标全部达到
部分政策预期目标达到,部分政策预期目标未达到
政策预期目标全部未达到
不了解实施效果是否达到政策预期目标
*
154.
该政策点的实施效果有
哪部分政策预期目标未达到
?
*
155.
该政策点的实施效果未达到政策预期目标的
原因
是?
*
156.
不了解该政策点实施效果是否达到政策预期目标的
原因
是?
*
157.
您所在单位认为该政策点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
亮点和创新举措
?
存在
不存在
不了解,请注明原因:
*
*
158.
您所在单位认为该政策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
亮点和创新举措
是?
请详细阐述。
*
159.
您所在单位认为该政策点的
下一步走向(去向)
是?
延续该政策点
调整该政策点
终止该政策点
*
160.
该政策点需要
延续
的原因是?
*
161.
该政策点需要
调整
的
原因是
?
【多选题】
政策点想要解决的问题不明确
政策点内容不完整,需要增加新内容
政策点内容有错误,需要修改原有内容
政策点内容过时,需要删减原有内容
政策点内容多余,需要删减原有内容
政策点责任主体及分工不明确
政策点配套实施细则不完善
其他,请注明:
*
*
162.
为提升该政策点有效性和落地率,该政策点需要
如何调整
?
*
163.
该政策点
终止
的原因是?
【多选题】
政策点内容有错误
政策点内容过时
政策点内容多余
政策点内容无效
政策点实施效果不好
政策点目标已实现,政策问题已解决
政策点无法解决所面对的政策问题,需制定新政策取而代之
其他,请注明:
*
*
164.
对于
提升我省惠企政策有效性和落地率
,您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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